日前,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项税收试点政策将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三地推广。
据介绍,即将在合芜蚌试验区推广的税收试点政策,包括给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转让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5年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