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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领导莅临我会座谈交流指导工作

时间:2022/8/29 14:50:09   来源: Mercury枫   浏览: 1779次
青岛市安徽商会
简    报
2022第21期(总第198期)
青岛市安徽商会秘书处编
2022年8月24日

青岛仲裁委员会领导
莅临我会座谈交流指导工作
      8月24日下午,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永志,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处三级调研员王燕,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处秘书孙妮娜一行三人莅临我会座谈交流指导工作。
      会长杨凯,执行会长张据芳,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俊言,常务副会长倪申元,商会调解仲裁中心主任张兆瑜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永志在会上发言,对青岛市安徽商会的亲切接待表示感谢,对青岛仲裁委员会安徽商会调解仲裁中心多年来的工作感到满意。
      于永志在会上阐述了个人对仲裁的理解。他表示法院和仲裁委各有特点,仲裁不是另一个法院。仲裁相比法院,相近但又差异较大,程序灵活的同时,结果更强调效率,优势明显。例如:仲裁制度完善,采取案件合阅制度,注重公平性。仲裁专业性强,能够聘请相关专家做仲裁员进行评议。仲裁能快速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维持仲裁双方合作关系等。
      此次座谈交流,希望能听听商会企业家们的真知灼见,为更好的推介和建设青岛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积蓄力量。

于永志发言
      会长杨凯在会上发言,对青岛仲裁委员会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杨凯表示,商会调解仲裁中心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做了广泛的宣传。特别是商会成立法务部以后,对会员企业的合同起草、把关起到了指导作用,调解仲裁中心张兆瑜主任将仲裁加入合同,应用于商会学习活动中,受到会员企业一致好评,在此,对张兆瑜主任多年来对商会工作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凯指出,仲裁这么好这么方便,为什么大家还选择法院?首先是大家对仲裁的了解不够透彻,理解不够准确。其次是大家对仲裁结果是否便于执行存在质疑。最后是大家没有养成活用仲裁的习惯性,习惯性需要引导和培养。作为企业家我们建议:一是要加大仲裁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让大家了解仲裁。二是要加强便民服务,多设立咨询站点,提升受理案件的概率。三是要合理收费标准,小标的案件费用比法院还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对仲裁的选择。
      杨凯强调,商会愿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加强联系和交流,配合宣传和推广,助力会员企业在了解学习仲裁的同时,以更多的途径、更优的价格、更好的服务,更快的执行解决商事问题。

杨凯发言
      会上,商会领导围绕更好的推介和建设仲裁纷纷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并站在企业家角度提出标的额度限制、案件管辖范围、地域限制、收费标准、结果执行力度等典型问题。青岛仲裁委员会领导一一作答,会议气氛热烈。

王燕参与交流

孙妮娜参与交流

张兆瑜参与交流

张据芳参与交流

陈俊言参与交流

倪申元参与交流
      会后,会长杨凯为青岛仲裁委员会领导赠送了商会十周年“风采录”和“纪实卷”,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赠送“风采录”和“纪实卷”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