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16设区市和部分功能区实施。为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后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详情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汇总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
行政许可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
行政许可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通过网格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
4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实行信用惩戒。 |
5 |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实行信用惩戒。 |
6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实行信用惩戒。 |
7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8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1.发现企业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
9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组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对能力验证不符合要求的停业整改。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10 |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
11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资格认定流程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强化过程培训和考核监督。3.加强信用监管,对建筑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
12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13 |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提交的考试报名、证书管理(变更、注销等)、继续教育合格等证明材料进行事中、事后抽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相应处理结果。2、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对建筑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
关于印发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日照市城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320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333号令)和《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16设区市和部分功能区实施。为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后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省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汇总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9日